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范產生、以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特殊的社會關系,是社會內容與法律形式的統一,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障。
特性:(1)法律關系是法律主體之間的關系,非法律主體不可能成為法律關系的一方。物不能成為法律主體,因為法律主體必有意志,才能享有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利益和履行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因此,物權關系中人與物的關系并非法律關系,而是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的關系。物權關系是人與對物享有物權的權利人之間的關系。(2)法律關系是具有強制力的關系。這是法律關系不同于道德上的親朋好友關系和宗教上朝圣、接受洗禮等宗教關系的重要區別。
種類一般法律關系與具體法律關系:
一般法律關系:也稱抽象法律關系,是指抽象法律主體之間尚處于法律條文的關系狀態中,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關系以法律設定或法律宣告的方式存在。
具體法律關系:也稱現實法律關系,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已經具體化,是現實中特定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絕對法律關系與相對法律關系:
絕對法律關系:法律主體一方是確定的、具體的,另一方則是不確定的,而是除了權利人以外的所有的人。
相對法律關系:法律主體,無論是權利人還是義務人,都是確定的。
調整性法律關系與保護性法律關系:
調整性法律關系:是法律主體在合法行為基礎上形成的,不需要適用法律制裁的法律關系。
保護性法律關系:是在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不能正常實現的情況下通過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關系。
平權型法律關系與隸屬型法律關系:
平權型法律關系:又稱橫向法律關系,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間沒有隸屬關系,如民事法律關系。
隸屬型法律關系:又稱縱向法律關系,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存在隸屬關系,一方服從于另一方,如行政法律關系。
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即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引起法律后果必須具備三個條件:法律規范、權利主體、法律事實。